在校长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校区工作。
一、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个人思想修养、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。
二、坚持廉洁从政、秉公办事,并负责抓好校区人员的政治理论、业务学习和廉洁教育工作。
三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,组织研究制定校区工作计划,执行工作计划,完成工作任务。
四、领导校区办公室、教育处、教学处、科教处、总务处,检查、指导、督促各处室按计划完成工作。
五、解决校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,及时向校长汇报校区工作情况。
六、审察学生入学、退学、休学、转学手续及毕业生证颁发和学生的奖惩。
七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,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,通过任课、听课、检查掌握教育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情况;听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,帮助全体教职工解决工作、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八、负责校区安全工作,开展法纪安全教育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震、防疫工作,预防一切不安全事故。
九、主持校区行政会、全体教职工会,负责全体教职工的考核及各种评优的提名工作。
十、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